刑法§304 · 民法§423 · 違法逼遷

房東斷水斷電/換鎖逼遷怎麼辦

房東就算覺得你欠租或違約,也不能自力斷水電、換鎖、丟你東西逼你搬 —— 那是違法的。看清楚你的權利與當下該做什麼。

使用前必讀:房東要取回房屋,必須先依法定程序終止租約,再循調解、支付命令或訴訟,不能自力救濟。斷水電、換鎖、丟東西多屬現行違法行為,可當場報警。

房東對你做了什麼?

法源

刑法 §304:

以強暴、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。
前項之未遂犯罰之。

民法 §423:

出租人應以合於所約定使用收益之租賃物,交付承租人,並應於租賃關係存續中,保持其合於約定使用、收益之狀態。

刑法§304(C0000001)/民法§423(B0000001)· 2026-06-03 全國法規資料庫驗

本工具不代替律師:本判斷僅就常見違法逼遷情形揭露法規概念,個案是否成立刑責、可否求償仍須視具體事證而定。遇現行違法行為可當場報警;涉及爭議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洽直轄市/縣市不動產(租賃)爭議調處單位、鄉鎮市調解委員會、法律扶助基金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