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法§443 · §444 · 轉租/二房東

轉租/二房東合法嗎

想把租屋轉租出去,或你向二房東承租想知道穩不穩?判斷這個轉租關係合不合法、有什麼風險。

使用前必讀:房屋「一部分」轉租,除非契約有反對約定,房客本即可為之;但「全部」轉租或契約禁止轉租者,須經房東承諾,否則房東得終止契約。合法轉租下,原房客仍要對次承租人造成的損害負責(民法§444)。

你的轉租情況

「房客」=你是現在的承租人,想把租屋轉租出去;「次承租人」=你是向二房東承租的人。

法源

民法 §443:

承租人非經出租人承諾,不得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。但租賃物為房屋者,除有反對之約定外,承租人得將其一部分轉租於他人。
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,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者,出租人得終止契約。

民法 §444:

承租人依前條之規定,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者,其與出租人間之租賃關係,仍為繼續。
因次承租人應負責之事由所生之損害,承租人負賠償責任。

民法§443、§444(B0000001)· 2026-06-03 全國法規資料庫驗

本工具不代替律師:本判斷僅就常見轉租情況揭露法規概念,個案仍須視租約具體條款與往來事證而定。涉及爭議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洽直轄市/縣市不動產(租賃)爭議調處單位、鄉鎮市調解委員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