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法§443 · §444 · 轉租/二房東
轉租/二房東合法嗎
想把租屋轉租出去,或你向二房東承租想知道穩不穩?判斷這個轉租關係合不合法、有什麼風險。
使用前必讀:房屋「一部分」轉租,除非契約有反對約定,房客本即可為之;但「全部」轉租或契約禁止轉租者,須經房東承諾,否則房東得終止契約。合法轉租下,原房客仍要對次承租人造成的損害負責(民法§444)。
法源
民法 §443:
承租人非經出租人承諾,不得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。但租賃物為房屋者,除有反對之約定外,承租人得將其一部分轉租於他人。
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,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者,出租人得終止契約。
民法 §444:
承租人依前條之規定,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者,其與出租人間之租賃關係,仍為繼續。
因次承租人應負責之事由所生之損害,承租人負賠償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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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工具不代替律師:本判斷僅就常見轉租情況揭露法規概念,個案仍須視租約具體條款與往來事證而定。涉及爭議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洽直轄市/縣市不動產(租賃)爭議調處單位、鄉鎮市調解委員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