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法§425 · 買賣不破租賃

房子被賣/法拍,我的租約還算數嗎

房東把房子賣了、或房子被法拍,我要被趕走嗎?一般買賣有『買賣不破租賃』保護你,法拍則規則不同。選一下你的情況,本工具幫你判斷租約對新房東是否繼續有效。

使用前必讀:「買賣不破租賃」(民法§425)的前提是你已交屋、占有使用中。例外:租約未經公證、且期限逾 5 年或為不定期者,不適用。法拍情形更複雜,請及早洽法律扶助或律師。

你的情況是哪一種?

「房東賣給別人/贈與」屬一般買賣移轉;「法院查封拍賣/法拍」屬強制執行,兩者規則不同。
用來判斷是否逾 5 年。

法源

民法§425(買賣不破租賃):

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,承租人占有中,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,其租賃契約,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。
前項規定,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,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,不適用之。

民法§425(B0000001 · flno 425)· 2026-06-03 全國法規資料庫驗

法拍(強制執行)規則與一般買賣不同,租賃可能於拍定點交時被執行法院除去,屬強制執行法範疇且較複雜,本工具就法拍僅作風險提示,務必諮詢專業。

本工具不代替律師:本判斷僅就常見情況揭露民法§425「買賣不破租賃」的法規概念,個案仍須視租約具體條款、是否公證、占有狀況及移轉原因而定,法拍更涉強制執行法。涉及爭議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洽法律扶助基金會、直轄市/縣市不動產(租賃)爭議調處單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