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法 §97 · 租金上限
租金法定上限試算
土地法 §97 規定:城市房屋租金以「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額」年息 10% 為上限。本工具幫你換算這個法定上限。但請務必先讀下方說明 — 這條的基準是「申報價額」(不是市價),且減租須經地方政府依職權強制減定,實務上極少被援用,並非房客可逕自少付租金。
使用前必讀:① 基準是「申報總價額」(地價的申報地價 + 房屋評定現值),通常遠低於市場成交價,換算出的上限多半低於市場行情。② §97 的減租須由「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職權強制減定」,房客不能單方拒付或自行減租。③ 僅適用「城市地方房屋」。本工具僅供了解法定上限概念。
法源
土地法 §97(pcode D0060001/97,2026-06-02 全國法規資料庫驗):
城市地方房屋之租金,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額年息百分之十為限。
約定房屋租金,超過前項所定標準者,該管直轄市或縣(市)政府得依前項所定標準強制減定之。
覺得負擔過重?除了租金,先確認押金沒被超收(押金上限 = 2 個月租金),那是更實際、可立即主張的權利。
押金上限試算 →
本工具不代替律師:本試算僅揭露土地法 §97 的法定上限概念,不代表你可逕行少付租金。若認為租金顯不合理,須向地方政府申請依職權減定。涉及爭議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洽地政/租賃糾紛調處單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