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法 §432 · 點交存證

入住/退租點交存證清單

押金爭議的勝負幾乎都在「有沒有留證據」。選入住或退租,產生一份可逐項打勾的點交清單,照著做就能自保。

使用前必讀:本清單為自保用的點交存證指引,不含也不會上傳任何個資。所有點交紀錄建議雙方簽名、各執一份,照片用會顯示日期的方式保存。

你現在是要做哪一種點交?

入住點交=剛拿到鑰匙;退租點交=要搬走還鑰匙。兩種都建議完整存證。

法源

民法 §432:

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,保管租賃物,租賃物有生產力者,並應保持其生產力。
承租人違反前項義務,致租賃物毀損、滅失者,負損害賠償責任。但依約定之方法或依物之性質而定之方法為使用、收益,致有變更或毀損者,不在此限。

民法§432(B0000001 · flno 432)· 2026-06-03 全國法規資料庫驗

依物之性質通常使用所生之耗損,房客不負賠償責任。退租屋況「與入住對照」能證明屬通常使用耗損,房東就不得扣押金(押金返還另見土地法§99、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§7)。

本工具不代替律師:本清單僅就常見點交情況提供自保存證指引,個案仍須視租約條款與實際往來事證而定。涉及爭議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洽直轄市/縣市不動產(租賃)爭議調處單位、鄉鎮市調解委員會。